分类:职场攻略 发布时间:2017/11/16 浏览次数:2505
中易招聘猎头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吉林市中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吉林大街219号忠鹏大厦4楼
电话: 电话: 0432-62553082
邮箱: 邮箱: 043218@163.com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寻访和推荐优质人才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职位描述要求寻访人才,接受乙方的推荐,并安排面试。
乙方通过各种渠道搜寻符合甲方职位要求的合适候选人,并推荐给甲方,以满足甲方人力资源方面的需求。
当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通过甲方面试,并在甲方所指定的岗位上报到后,该服务主体结束。但是乙方有义务提供合同所承诺的人员更换服务义务。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该职位委托合同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招聘服务,。
3.2 甲方须尽可能详细明确的填写《委托猎头登记表》,以及提供委托职位的职位描述。甲方应根据项目进度及乙方服务规程要求,给予乙方项目顾问尽可能详尽的信息支持与配合,以便乙方寻访适合甲方的候选人;
3.3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到职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在聘用通知书约定的上班之日,乙方推荐的人员未能到甲方上班的,甲方应将该情况发生后当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3.4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聘用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到职日期、薪酬、试用期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填写委托登记表、签订委托招聘服务合同后,乙方开始正式提供合同约定服务;
4.2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的,与委托职位相适合的有关候选人资料报告;
4.3 任何乙方向甲方所推荐的人员,自被推荐之日起 个月内,均被视为“乙方推荐人员”,在此期间内,如乙方证实甲方或其子公司与被推荐人发生聘用与被聘用关系,视为乙方已成功推荐,甲方须按本合同支付全额费用;
4.4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向甲方在职员工推荐任何职位机会。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5.1 合同总金额 元合同签订时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 元 甲方成功聘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元;候选人通过 个月试用期之后,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核实无误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 元
5.2 本合同所称的成功聘用有下述两种情况:
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该候选人员已实际在甲方工作(含试用期);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以顾问或者兼职的形式产生合作关系。
5.3 付款银行信息:
户名:吉林市中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07-2660 0104 0008 64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